一、哪些情况可申请信访救助
在抚顺市,信访救助的对象主要针对以下几种情况:
基本生活陷入困境: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。
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:因重大疾病、自然灾害等原因,导致家庭生活困难,且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。
特殊困难群体:包括残疾人、孤寡老人、孤儿、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。
其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生活困难的:如遭遇意外事故、家庭主要成员突发疾病等。
二、如何办理信访救助流程
1. 提出申请
申请人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
-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;
-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;
- 家庭财产状况证明;
- 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;
-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2. 审查核实
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,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初审意见。
3. 公示
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,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将其基本情况在村(社区)内进行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
4. 审批
公示无异议的,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。
5. 发放救助金
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,将救助金发放给申请人。
三、注意事项
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相关信息,如有隐瞒、虚构事实等行为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信访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,不得挪用、截留。
申请人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对信访救助资金的监管。
信访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,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通过以上介绍,相信大家对抚顺市信访救助新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。
